时间:2022-09-28 11:11
人民网北京4月15日电 (记者李楠桦)“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整治,将严厉打击医美市场虚假宣传、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列为整治重点之一,查办了一批医美市场不正当竞争案件,着力规范医美市场竞争秩序,彰显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整治医美市场乱象的决心。”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一级巡视员杨洪丰在4月1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1年,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8563件,罚没金额5.73亿元,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其中,涉及医美领域虚假宣传案件103件,罚没金额598万元。
医疗美容行业的发展,是人们生活质量提升的标志,有庞大的市场需求。杨洪丰指出,伴随着行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如虚假宣传、仿冒混淆、诱导消费等行业乱象问题,不仅破坏医疗美容行业竞争秩序,甚至威胁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严厉查处医疗美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净化医疗美容市场环境,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医疗美容行业健康持续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杨洪丰表示,医疗美容行业秩序直接关系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社会高度关注、群众普遍关切。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效果、规范医美行业秩序、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将查处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行为列入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点。
据杨洪丰介绍,针对目前医美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本次“铁拳”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查处以下九类违法行为:
一是医疗美容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与通过店堂、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发布有关美容效果承诺不一致的行为。
二是通过虚构、夸大医生资历、医疗机构资质荣誉等方式作虚假或者引入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相关公众的行为。
三是通过虚假案例、虚构诊疗前后对比图等方式,对医疗美容效果或产品功效作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相关公众的行为。
四是聘请网络红人、知名博主、带货主播等开展直播营销,直播中利用话术进行虚假商业宣传,欺骗、诱导消费者或相关公众的行为。
五是通过“刷单炒信”等方式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欺骗、误导消费者或相关公众的行为。
六是利用“软文”、“种草笔记”、编造医美日记等形式进行虚假营销,欺骗、误导消费者或相关公众的行为。
七是未经授权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医院的名称、字号或简称等,引人误认为是知名医院的商品,或与知名医院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
八是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力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商业标识、字号或简称等,引人误认为是该机构商品或者与该机构存在特定关联的行为。
九是擅自使用他人有较高知名度或影响力医疗美容服务平台名称、APP标识装潢、域名主体部分、网页内容等,引人误认为是该平台或者与该平台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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