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9 16:04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龙泉市中医医院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的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附件1《2022年龙泉市中医医院编外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龙泉市中医医院行政楼305办公室(龙泉市贤良路25号)。
3.报名所需材料:《2022年龙泉市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下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粘贴报名表指定位置,请考生提前按规范填写,报名带至现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报考所需要的证明材料。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被委托人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人员报名与测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测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1倍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二)测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测试形式。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测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
(五)公示、聘用
经用人单位组织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泉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的予以聘用。如有问题反映的,考生必须配合相关部门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核实,作自动放弃处理。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一年,按本次招聘各岗位录取人员的首批报到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测试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医学观察期未满的其他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测试。考前10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浙江“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如无相关症状,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须在来龙泉后第一时间到核酸采样点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参加测试。如出现相关症状,须在定点医院(龙泉市人民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测试。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应提供7天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测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
参加测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测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测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测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0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附件4《健康申报承诺书》,并承诺内容真实性,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其人事测试诚信档案,若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的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五、用工形式及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采用劳务派遣合同制,录用后参照《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如能胜任工作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工资待遇参照相关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在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
2.本次招聘所学专业要求参照《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测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www.longquan.gov.cn/art/2022/10/18/art_1229426747_5013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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